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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手册

南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概况

2015-12-17

人文社科处

一、基本情况

(一)管理部门

人文社科处系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业务主管部门,下设项目管理科和成果管理科。工作职责为:

1.负责制定学校人文社科科学研究、科研机构和研究基地的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学校人文社科科研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人文社科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

4.负责人文社科科研成果的管理与验收;组织申报人文社科科研成果奖工作。

5.负责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及研究机构的管理。

6.负责校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7.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协助相关学院举办人文社科学术报告会和学术交流活动。

8.负责人文社科科研项目与成果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以及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二)科研项目

2009-2015年,我校共获国家级社科项目55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艺术学重点项目”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均实现了零的突破;省部级社科项目193 项;市厅级社科项目 663项;共获立项资助经费3697.33万元。2016年,我校人文社科科学再续辉煌,继2015年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8项后,2016年我校又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4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12项、青年项目1项,在全省高校中列第6位,在全国高校中列第76位。另,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级)课题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8项。

(三)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

2009年至目前,我校在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等著名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47部,在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795余篇。共获得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27项,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2项,省政府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4项;市厅级科研成果奖178项。

(四)研究机构

我校现有研究机构59个。其中,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1个;江苏省重点智库(长江经济带研究中心)1个;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楚辞研究中心);江苏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校外研究基地1个(江苏先进典型研究中心);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培育点1个(南通廉政文化研究所);校外研究基地5个;校级科研机构49个。

二、相关政策

(一)科研项目

1.项目分类

科研项目分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两类。

纵向项目:一般指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政府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计划(规划)、基金项目,经费由政府部门提供。

如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教育部、文化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文化厅以及其他相关政府机构设立的一些项目。

横向项目:是指除纵向项目以外的由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研究项目,或未以我校名义参加申报,由对方承担的纵向科研项目中委托我校科研人员参与研究的项目。

目前项目种类繁杂,尚未涉及的科研项目如获准立项,可持立项文件到人文社科处咨询。

2.项目级别

纵向项目的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校级。

国家级:目前主要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子项目)、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艺术学基金项目、教育学基金项目、西部项目、特别委托项目等。

省部级:目前主要有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教育部设立的各种专项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的部级项目、文化部设立的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厅课题等。

市厅级:目前主要有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文化厅设立的项目、市社科基金项目、市科技局软科学课题等。

校级:为有效凝炼研究特色,整合研究团队,培育新的学术增长点,为申报国家高层次项目作准备,学校设置南通大学人文社科研究招标项目,每年评选8-10项,给予重点资助。

对横向项目,根据项目经费认定相应的级别。5-10万视同市厅级、10-30万视同部省级、30万以上视同国家级。(①横向项目只承认级别,没有相应的奖励经费;②所承认的级别在学校管辖的范围内有效:科研统计、年终岗位津贴、职务评聘、评先评优、硕士生导师遴选等)

3.经费使用

《南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通大〔2015〕49号)已修订公布,凡由人文社科处负责管理的项目,其经费必须拨入学校指定的财务账户,实行统一管理。项目经费未进入学校财务账户的,学校不予承认其立项资格。

项目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预决算制度,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下达单位以及学校科研管理的有关规定,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并按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的约定负责经费的日常支出,对项目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并接受上级管理部门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与监督。根据项目要求,项目完成后,如实编报项目经费决算

(二)科研成果

1.成果分类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主要有:A.专著B.译著C.论文集D.研究报告E.工具书F.电脑软件,其主要形式为论文和专著。

2.等级期刊

《南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2013年版)》(通大社科〔2013〕11号)于2013年12月6日正式公布。具体内容为:

特级期刊

中国社会科学

一级A类期刊

①原《南通大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通大〔2010〕29号)中的人文社科类一级期刊;

② SSCI、A&HCI来源期刊;《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

一级B类期刊

①原《南通大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通大〔2010〕29号)中的人文社科类二级期刊;

②《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论点摘编;

③《光明日报》《人民日报》《文汇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理论文章)

二级期刊

① CSSCI来源期刊、CSSCI来源集刊;

②国外外文学术期刊;港澳台学术期刊;

③《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论点摘编;

三级期刊

① 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北图“中文核心期刊”;

②《廉政文化研究》(每年评选15篇校内作者优秀论文,视同三级期刊论文);

③《中国教育报》《中国文化报》《社会科学报》(理论文章)。

备注:

人民出版社、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等著名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字数在20万字以上),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视同一级A类期刊1篇、B类期刊1篇;其他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字数在20万字以上),视同一级B类期刊1篇、二级期刊1篇;大型学术著作(50万字以上)酌情商定。

3.著作资助

为支持鼓励我校科研人员开展创新研究工作,学校设立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主要用于资助科研人员撰写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著作(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出版。申请资助出版的著作应为我校科研人员独自撰写或第一作者的学术著作(专著、编著),其它成果(如译著、论文集、科普读物、教材、工具书等)不在资助范围之内。自2015年起,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工作根据书稿质量进行遴选后资助,改以往全部、分等级资助为遴选部分、全额资助;对遴选出来的书稿,由著名出版社出版;对于未进入遴选范围的书稿,将酌情给予一定的资助;对于遴选出版的著作,将进一步推进著作研讨会、书评等扩大影响的工作,为申报省级科研成果奖奠定基础。获得资助的学术著作出版时必须在封面或前言中注明“本书出版获南通大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字样,著作出版后须向人文社科处和图书馆提供10本样书。

学术著作出版资助每年集中受理一次。申请人需填写“南通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由所在学院、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向人文社科处提供:①书稿;②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人文社科处将书稿等申报材料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学科专家进行初审。经过初审程序后,人文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组,对书稿质量进行评审,提出是否同意资助及资助等级的意见,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实施。获得出版基金资助的作者凭出版社的正式出版合同和正式发票,到人文社科处和财务处办理有关手续。

4.成果评奖

科研成果奖的级别:部级、省级、厅级、市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未设置国家级奖项,最高级别就是省部级,这一点与自然科学有所不同)。

部级:是指教育部每3年组织评选的高等学校科研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每5年组织评选的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省级:是指江苏省人民政府每2年组织评选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厅级:是指江苏省教育厅每2年组织评选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市级:是指南通市人民政府每2年组织评选南通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三)鼓励政策

学校对科研工作、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是非常重视的,这几年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激励政策。主要有:

1.学校出台了纵向纵向项目资助办法:国家级项目按立项经费数×2×20%奖励;省部级项目按立项经费数×2×15%奖励;市厅级项目按立项经费数×2×10%奖励。

2.学校对项目实行科研编制奖励:纵向项目按2.5万元算一个编制,横向项目按8万元算一个编制,每个编制5000元。

3.学校设立出版专著资助经费,每部专著可资助8000-12000元不等。

4.学校设立了学术交流资助基金,凡参加境外国际学术交流的资助标准:亚洲地区1000美元/人次,其他地区1500美元/人次。

5.学校对在等级期刊上发表论文,每篇给予500-50000元的奖励。特级期刊100000元,一级A类期刊10000元,一级B类期刊4000元,二级期刊1000元,三级500元。

6.为扶持青年教师做科研,规定申报省教育厅哲社项目青年教师不低于30%,申报校级项目青年教师不低于40%。(青年:39周岁以下)

7.学校实施“南通大学人文社科百名科研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对入选者给予2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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