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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教师团队建设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5-03-27

各学院(系、室、所):

根据《南通大学教师团队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通大人〔2015〕7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教师团队建设备案工作,并于今年下半年遴选校级团队进行立项建设。现就做好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团队和科研团队组建办法,按照《南通大学教师团队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通大人〔2015〕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教师团队建设应与师资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学院在拟订师资补充与人才引进年度计划时,应明确拟引进对象所属的教学团队和科研团队,团队归属不明确的原则上不予引进。

三、每名教师都应加入教学团队和科研团队。不加入教学和科研团队的教师原则上在实施岗位聘任时不得聘任上岗。

四、团队实行带头人负责制,团队成员的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接受团队带头人的业务领导。团队成员在申请进出团队、进修培训、职称晋升、奖惩评优时应征得团队带头人的同意。学院对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应增加团队带头人的评价权重,具体办法由学院自主确定。

五、教师团队应根据学校和学院的要求及团队实际,制订本团队的管理细则。

六、各教师团队分别填写《南通大学教师团队备案表》和《南通大学教师团队备案汇总表》,经学院(系、室、所)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后于4月30日前送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地址:主校区逸夫楼6号楼224室,联系人:徐翠霞,联系电话:85012806,电子邮箱:jspxzx@ntu.edu.cn)。教学团队备案表同时送交教务处(地址:主校区7号楼3楼教学研究科,联系人:王康慧,联系电话:85012490,电子邮箱:jyk@ntu.edu.cn)。自然科学类科研团队备案表同时送交科技与产业处(地址:6号楼113室,联系人:俞维湖,联系电话:85012807,电子邮箱:yu.wh@ntu.edu.cn)。人文社科类科研团队备案表同时送交人文社科处(地址:7号楼517室,联系人:陈檄,联系电话:85012715,电子邮箱:c.x@ntu.edu.cn)。

附件:
1.南通大学教师团队备案表
2.南通大学教师团队建设备案汇总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教务处

科技与产业处

人文社科处

服务地方工作处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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