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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5-06-08

各学院(系、室、所):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牢固树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教学名师的榜样示范作用,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南通大学第五届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我校同时推荐南通市第四届高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对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通大学教学名师奖

(一)评选对象


在教学一线直接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申报教师为在编在岗教授或副教授。双肩挑人员均通过授课所在学院申报。推荐人选优先考虑南通大学教学名师培育工程培养对象,已获各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表彰名额


第五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表彰名额为10名。各学院限报2名。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近五年来,面向本科生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学时。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全校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并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校内起到示范作用,学生评价优秀。近三年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


3.因材施教,方法灵活;课程讲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和调动学生潜在的能力,给学生以深刻的创新熏陶;积极开展教学法研究与应用,科学、合理、有效使用多媒体课件及现代教育技术,效果好;注重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4.近五年中主持过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并对教学实践具有指导作用;发表多篇高质量的教改教研论文或出版具有一定影响的教改教研专著;主编高水平、有特色、版本新的教材。在以上几个方面曾获得市厅级以上成果奖励。


5.指导和帮助的中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明显提高,并在教学、教材改革或讲课、演讲等比赛中获奖,为教学梯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6.学术造诣高。主持过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丰硕,出版多部科研专著或发表多篇高质量的科研论文,获得过市厅级以上成果奖励。


二、南通市高校教学名师奖


评选对象应为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凡已经获得过市级以上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我校推荐名额为4名。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申报南通大学教学名师奖人员须填写《南通大学教学名师奖申报表》(附件2)和《南通大学教学名师奖申报人员情况简表》(附件3),且按照附件1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申报南通市高校教学名师奖人员须填写《南通市高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和《南通市高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情况简表》(附件5),且按照附件1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经学院评选推荐汇总后于6月19日前交至教师发展中心(主校区逸夫楼6号楼224室),同时将上述电子文档发至jspxzx@ntu.edu.cn,联系人:徐翠霞,联系电话:85012806。


附件:

1、教学名师奖申报人报送材料要求

2、南通大学教学名师奖申报表
3、南通大学教学名师奖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4、南通市高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5、南通市高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情况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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