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报送2014年导师配备方案的通知
2016-01-04
各学院(系、室、所):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通大〔2011〕28号),我校实施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已满三年,为深入了解实施情况,及时做好总结和推进工作,现就做好报送2014年导师配备方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为2014年新进校的青年教师(专任教师)配备导师,并组织填写《南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于8月31日前报送教师发展中心(地址:主校区逸夫楼6号楼224室;联系电话:85012806),送交材料时一并领取《南通大学青年教师成长记录本》和《南通大学青年教师业务考核本》。 导师要严格把好新教师教学关。在2014年新教师(专任教师)的校本培训中,导师要对新教师从备课、上课等各个环节精心指导,每位新教师提交1学时教学设计、教案并上一节课,考核合格者方能获得岗前培训合格证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