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2016-09-02
各学院(系、室、所)、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为帮助新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熟悉学校规章制度,适应学校工作岗位要求,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6〕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16年新补充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包括实验技术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附属医院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等。
2.2015年以来进校未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组织形式
2016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分为三个模块。
1.省级培训
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概论、教育法教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四门课程。按江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部署,采取集中授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集中授课112课时。课程培训结束后,由省师培中心组织命题、全省统一考试。
作为人才引进、已取得高校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可免修省级培训;符合《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苏教规〔2012〕3号)关于“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免考”有关规定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免修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人事处审核汇总后统一报省教育厅审批。
2.校本培训
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会同工会等相关部门统一安排系列专题讲座、教学技能训练、素质拓展、文化体验等培训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学院培训
由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新教师报到后,学院要立即为其安排导师。导师要切实认真负责,帮助新教师熟悉教学环节,掌握任教课程的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技巧,帮助新教师合理规划职业生涯,加强师德师风教育。
各学院要围绕专项培训的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并报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三、考核方式
1.新教师从入校起建立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成绩记入档案,作为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岗前培训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采用考勤、笔试、定性评价多种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省级培训的考核方式为考勤和考试,累计因病、事假缺课超过30课时者、旷课10课时以上者不得参加省师培中心组织的考试,考试成绩不及格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2)校本培训的考核方式为考勤,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其中针对专任教师的教学技能训练为全脱产,原则上不予请假,旷课超过规定时数,考核不合格;
(3)二级单位专项培训的考核由各二级单位组织,考核成绩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四、报名工作
三个模块的培训均由二级单位统一报名。省级培训的报名,应由新教师本人填写《南通大学新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见附件1),提供近期一寸标准照一张(准考证用,背面注明姓名、所在单位),各单位汇总后于9月9日前送教师发展中心(主校区6号楼219室,联系人:徐翠霞,联系电话85012148)。校本培训的报名,应由各单位于8月21日前完成报名。请各单位在报名表中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名表的电子文档请一并发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jsfzzx@ntu.edu.cn。
往年已参加新教师岗前培训但省级培训课程考试未通过者,可申请参加2016年的省级培训课程考试,请在《南通大学教师岗前培训省级培训课程补考申请表》(见附件2)中将已通过科目的成绩填写在相应科目栏下,在须补考的科目栏下打“√”。报送要求与报名表相同。
往年因缺勤被取消省级考试资格的教师按“补考”方式报名,但须重新参加2016年度的省级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附属医院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若需参加省级培训考试,请在相应学院报名。
五、注意事项
1.校本培训于8月23日14:30开班,省级培训于10月15日开始,具体安排见《南通大学2016年新教师岗前培训·校本培训方案》(附件3)和《南通大学2016年新教师岗前培训·省级培训课程表》(附件4)。
2.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动员组织和通知工作,确保新教师按时参加。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须由本人填写《南通大学新教师岗前培训请假申请单》(附件5),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审批,不接受事后补假。
3.校本培训费用由学校承担。省级培训及考试费用由本人承担,学校代省师培中心收取,教材可由学校统一代购。相关收费标准为:省级培训的培训费用为每人400元(其中:单科培训费80元/门,考试费20元/门);《简明高等教育学》28.00元/册,《高等教育心理学》28.00元/册,《教师职业道德概论》28.00元/册,《教育法教程》30元/册。上述费用请在报名表中分项列出,并由各单位统一交主校区财务处。
4.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新教师的专项培训,切实提高新教师岗位适应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
附件:
1.南通大学新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样张)
2.南通大学教师岗前培训省级培训课程补考申请表(样张)
3.南通大学2016年新教师岗前培训·校本培训方案
4.南通大学2016年新教师岗前培训·省级培训课程表
5.南通大学新教师岗前培训请假申请单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8月19日